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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兒園107學年度招生簡章

圖片說明
南投縣敦和國小附設幼兒園107學年度招生簡章

依據:
南投縣政府107年3月15日府教幼字第1070058452號「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107學年度招生注意事項」辦理。
說明:
一、 核定班級數:2班(60人)。
二、 招生名額:扣除本園舊生,共招收33位新生。
三、 申請登記日期:
107年4月23日(星期一)至107年6月19日(星期二)間,於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,逾期不受理,同時將申請入園名單公布於本園公布欄。
四、 地點:本校幼兒園辦公室。
五、 方式:受理現場填寫申請登記卡及新生抽籤委託書,家長亦得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登記。
六、 登記資格:
3歲以上至入國小前之幼兒(民國101年9月2日至104年9月1日出生,申請國小緩讀經核准者不受6歲之限制)。
每1幼兒登記以一園為限,須個別辦理,登記二園以上者取消其抽籤及入園資格;已錄取者撤銷其資格由備取者遞補。招收3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,以滿5足歲(民國101年9月2日至102年9月1日出生)幼兒優先錄取;次順位錄取對象依序為4歲、3歲。
七、 優先入園資格:
為照顧弱勢族群,凡符合下列各款之一且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者,應予優先入園,並依下列各款登記優先入園
(一)第一順位:
1.低收入戶身份幼兒:持有各鄉(鎮、市)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。
2.中低收入戶身份幼兒:持有各鄉(鎮、市)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。
3.身心障礙身份幼兒:依特殊教育法第六條之規定辦理鑑輔會鑑定安置者。
依據府教特字第1070028489號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八條規定略以:「幼兒園有招收身心障礙幼兒之班級,得酌予減少第一項所定班級人數。」為保障幼兒照顧品質與教師教學負荷,普通班每班安置身心障礙幼兒至多以兩名為原則。
4.原住民身份幼兒:持有原住民籍相關證明文件者。
5.特殊境遇家庭之幼兒:持有特殊境遇家庭相關證明文件者。
6.中度以上身心障礙人士之幼兒:父、母或監護人之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,依其障礙輕重程度依序招收。
(二)第二順位:
1. 幼兒園及其所屬學校編制內教職員工(新學年度在職者)適齡子女。
2. 家有兄姊就讀該園者,其兄姊身分認定限「原園直升幼兒」。

※優先入園幼生不必另參加抽籤。但優先入園幼生登記人數已超過核定招生人數時,除依優先順位錄取及身心障礙控留名額外,依序抽籤錄取之。招生年齡皆以滿5足歲(民國101年9月2日至102年9月1日出生)幼兒優先錄取;次順位錄取對象依序為4足歲、3足歲。
八、 應繳證件:
(一) 申請登記卡、新生抽籤委託書(向本校幼兒園索取;須經家長或法定代理人簽章)。
(二) 戶口名簿正本(驗後發還)或戶籍謄本正本。
(三) 居留本縣外籍華僑兒童,須檢附護照或居留證正本(驗後發還)。
(四) 優先入園者,檢附相關證明文件。
九、 抽籤日期:107年6月22日(星期五)上午九時三十分
十、 抽籤地點:敦和國小簡報室
十一、 抽籤規則:
登記人數在核定招收名額以內時,一律准其入園。如登記人數超過招收名額時,應以公平、公正、公開之原則抽籤入園。登記後,採抽籤方式辦理,依序列為正取第1名至數名及備取1名至數名為止,最後結果應當場依抽籤順序結果公告並依各招收班別依序錄取。
雙(多)胞胎幼兒須分別填寫新生入園登記卡,但幼兒籤卡是否併為一張或分開投入籤筒,可由家長自行決定,並填寫切結書。抽籤前,將雙(多)胞胎幼兒家長之前述決定予以當眾宣佈,以維招生作業之公平、公正、公開。
十二、 公布錄取名單:
於公開抽籤後,隨即將錄取幼生名單公布於本園布告欄,並通知全部申請家長或法定代理人。
十三、 報到日期:
107年6月27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辦理報到,錄取幼生未於107年6月27日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者,視為放棄就讀,並依序通知備取名冊幼生家長於107年6月29日上午12時前遞補並完成報到程序,逾時不予受理。
十四、 註冊日期:107年9月15日前。
十五、 收退費標準:依據南投縣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管理辦法。
十六、 其他重要事項:
為落實身心障礙幼生安置轉銜工作及兼顧身心障礙幼生就學權益,本園控留缺額一名,至107年8月20日止,無身心障礙幼生申請入學時,始得開放申請入園。
十七、 本簡章經校長同意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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