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應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 37 條及第 38 條條 文於 114 年 12 月 28 日修正施行後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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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應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 37 條及第 38 條條文於 114 年 12 月 28 日修正施行後,後續重行審定作業規劃
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及第38條修正後,後續重審作業期程一案-函.pdf
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及第38條修正後,後續重審作業期程一案-教育部函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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